各位同学:
为保障留校学生度过一个平安、有序、欢乐、祥和的假期,经学校研工部、学工部、后勤管理处协商确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对寒假期间集中住宿楼宇及留宿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校历安排,学生寒假时间为:1月20日至2月19日。寒假封楼、开楼时间为:1月21日10时封楼,2月14日10点开楼。寒假期间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将对无人住宿的学生宿舍楼和房间贴上封条,未经批准留宿的学生请尽早安排返乡行程、不得在校留宿。
二、根据校本部学生留宿申请情况,结合各学院教学、竞赛、科研等安排,经综合研判,寒假期间各楼宇开放安排如下:
片区 | 楼宇 | 楼数(幢) | 封楼、开楼时间 |
北区学生公寓 | 北区学生公寓1-10号楼 | 10 | 延迟封楼时间:2025年1月28日11时 开楼时间:2025年2月14日10时 |
西区公寓 | 西区公寓1-4号楼 | 4 | 封楼时间:2025年1月21日10时 开楼时间:2025年2月14日10时 |
甬江公寓 | 甬江公寓1-6号楼 | 6 |
甬研公寓 | 甬江公寓7号楼 | 1 |
本部公寓 | 本部公寓5-14号楼 | 10 |
本部宿舍 | 本部宿舍1、5-9、11-15号楼 | 11 |
本部公寓 | 本部公寓1-4号楼 | 4 | 假期全程开楼 |
本部宿舍 | 本部宿舍7、10号楼 | 2 |
南门公寓 | 南门公寓1-5号楼 | 5 |
甬研公寓 | 甬研公寓1-2号楼 | 2 |
三、申请留宿的学生原住宿地址在以上开放楼宇的,在原寝室住宿(本部公寓1-2号楼因作为女生集中住宿楼宇,原住宿的留宿学生需搬至其他楼宇留宿);其余申请留宿的学生作集中住宿安排,其中男生在本部宿舍10号楼、本部公寓3、4号楼集中住宿,女生在本部宿舍7号楼、本部公寓1、2号楼集中住宿。寒假留宿学生名单及床位安排见附件。
四、请集中住宿的学生务必在2024年1月20日15时前,整理好自己的生活必需品(床上用品自带)到指定集中住宿楼办理入住手续。下学期开楼时间为2月14日10:00,集中住宿的学生在集中住宿楼宇内办理完退宿手续(配合好管理员做好相应的检查工作,结清水电费,归还寝室钥匙)后,方可搬回原寝室住宿。
五、假期中途不做留宿申请。留宿学生中途离校应及时向学院请假;离校但未请假的,视为假期不再住宿,待开学后才能返校。结束留宿的学生,离校前应及时主动向学院报备,并配合宿舍楼宇管理员做好离楼登记、归还钥匙(含集中住宿楼宇留宿学生)等相关手续,同时检查并带走个人所有物品。
六、留宿学生应按学校相关规定按时归寝,寒假期间归宿时间为23:00。确需“晚归晚出”或“不归”的应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归宿或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视情况确定为“晚归晚出”或“不归”的,按校纪校规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未申请假期住宿的学生如需进入宿舍楼一律进行登记。假期一个寝室只有一人住宿的学生请每天到管理员处登记一次。
七、请留宿学生严格遵守《宁波大学学生住宿管理办法》,勿在宿舍内留宿本宿舍以外的任何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做到人离寝室随手关门;节约用水用电,禁止使用电水壶、取暖器等违禁电器,禁止将电动自行车电瓶带入宿舍存放或充电;处理好同学之间的关系,防止出现纠纷;注意保持宿舍环境干净整洁。
八、寒假期间,宿舍楼每晚关门时间为23:00,请同学们自觉遵守。晚上外出尽量结伴而行,注意自身的安全,如发现可疑情况可拨打保卫处电话678110(手机短号),87600110。
九、如在假期留宿期间有住宿相关问题的可向宿舍管理员反映,或向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总值班反映,电话87600631,手机短号:599299。
91麻豆
学工办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学生工作部)
后勤管理处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