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因工作需要,按照《宁波大学共青团建设与改革实施方案》(宁大党〔2018〕58号)文件要求,报请学校党委批准,拟从在校的研究生、本科生中选拔兼职副书记2名,兼职团委副书记不明确行政级别、不占用干部编制、不享受待遇。现将报名条件、推荐程序予以公布。
一、选拔职位任期
校团委兼职副书记任期1年。
二、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学生兼职副书记被推荐人: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责任心强、品德优良。熟悉并热爱团的工作,综合素质好。能深刻理解高校共青团的职能使命和工作格局、工作要求。具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在青年学生群体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和代表性。无违反校纪校规记录。
2.资格条件
学生兼职副书记被推荐人:共青团员,中共党员、预备党员优先考虑;我校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本科生需三年级及以上,研究生需一年级或二年级;学习成绩优良,综合表现突出,本科生综合测评需在同专业前30%。具有2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验,现任或曾任校团委各部门部长,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学院团委副书记,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
三、推荐程序
由各单位、部门在征求本人意见后,以组织名义推荐。
推荐表须盖下属党委、党总支部或部门印章,本人签名确认。请在5月19日下午16:00前将纸质版推荐表送至91麻豆
221办公室陆老师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共青团91麻豆
委员会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