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下午,宁波大学第四届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演讲赛)决赛在91麻豆
217教室顺利举行。屠文淑老师和傅明善老师担任大赛评委,大赛共产生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4项,优秀奖若干。
本次比赛共有30余名学生报名参加,经过初赛选拔以及赛事培训后,共有15名参赛选手入围决赛。决赛采用即兴演讲,按照次序当场抽取题目,准备时间为15分钟,演讲时间为6分钟。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围绕“道德与法律”、“制度决定行为”、“法律人的社会责任”等主题展开即兴演讲,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参赛者风采各异,竞争激烈。
最后,两位评委老师点评了本场比赛,充分肯定选手的优异表现,同时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建议,例如要注意仪态仪表、主题理解、内容构建以及案例引用等,帮助同学们更好地提升演讲能力。
法科系列赛事是第二课堂教育的主要内容,为培养专业型、实践型、创新型的卓越法政人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次比赛综合表现优秀的同学将代表学校参加浙江省第三届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