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我院张炳生教授、郑曙光教授、俞德鹏教授、何松明副教授入选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咨询专家库成员,按照《宁波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工作办法》(甬人大常办【2016】50号)开展工作,聘期5年。
为了加强和规范立法咨询工作,发挥和保障专家参与立法工作的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经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建立宁波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库。此次,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共聘请全市64名同志为立法咨询专家库成员,其中我院4名教师入选,入选率占6.25%。专家库成员分布于市级部门和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成人员。
目前,专家库成员正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对《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的文本、说明及相关材料,进行组织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