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下午,由西南政法大学和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的“中国知识产权法官讲坛”第22讲,暨由91麻豆
承办的“中国知识产权法官讲坛浙江行第一季”主题讲座“中国商标保护司法政策的源流与变迁——以典型案例为切入点”在宁波大学李达三外语楼218报告厅隆重举行。本次讲座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应向健主讲,同时也有幸邀请到大连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中山大学91麻豆
教授李扬、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邓宏光、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官钟鸣博士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何琼法官一同与会研谈,91麻豆
院长张炳生主持并讲话,宁波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律师、91麻豆
多位教授以及研究生等数百人前来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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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张炳生主持开场并致辞。张院长对莅临讲座的各位专家和法官表示热烈欢迎,并表示希望通过本次会议使大家在知识产权尤其是商标权的司法保护政策上得到更多的启发。

本次论坛分三个单元依次进行。第一个单元主要探讨“司法政策”。应向健庭长首先强调司法政策反映当代法律文化背景和司法生态环境,因此基于国家利益和政策优势等来看,其有存在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在回顾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策从初始期到形成期再到成熟期的整个调整与变迁过程后,应庭长充分肯定了“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保护知识产权的十六字方针,并且提出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未来的发展方向,应从民族意识转向全球的、普遍的视角。随后,各位与谈专家先后发表了自己了看法,主要围绕“知识产权属不属于民法体系或者应不应该是部门法”、“司法政策宽严相济的尺度如何拿捏”以及“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后殖民地心态”等进行了积极的交流。其中,陶鑫良教授表示,当代知识产权制度面临的嬗变与异化的情势,它既是正当竞争的倚天剑,又是不正当竞争的屠龙刀,面对这样的困境,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应当“两条腿走路”,既要反侵权,同时也要反滥用。
第二个单元主要探讨 “商标权司法保护政策”。应庭长表示,商标权由于其本身与市场的联动而具有的弹性和开放性,在知识产权保护的实践领域属于重灾区。他强调在十六字方针下,首先要以司法主导从大面上确定商标权保护的稳定性和导向性、实效性和全面性,同时以比例原则协调各方利益。随后,应庭长与各位专家以我国司法实践中的经典案例为切入点,论证商标权的司法保护要正确把握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商业道德。多位与谈专家对司法政策表示认同,他们认为司法政策反映知识产权领域抽象的原则,它指导法官做出价值判断和解读法条;对此李扬教授提出相反的观点,他表示“权利不得滥用”引入的太少在需要在司法实践中引入司法政策,而实际上法律解释完全可以取代司法政策的作用,过多的司法政策可能会反过来架构法律。
第三个单元主要探讨 “损害赔偿”。首先明确了司法对商标权进行“严格保护”的主基调,强调分类施策语境下的商标权损害赔偿司法实践应该根据不同商标侵权类型,作出既体现严格保护的法律效果,又合乎比例协调的司法处置。应庭长提出,损害赔偿与市场价值二者并不存在量的等同,确定损害赔偿可以采用层次分析法——把法定赔偿个案作为一个系统,按照分解、比较判断、综合的思维方式进行决策,通盘裁量各个因素对结果的影响,而层次分析法中每一层的权重设置最后都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到结果,最后借助法官在法律框架内的自由裁量权加以确定。在与谈阶段,各位专家认为层次分析法综合了不同权重下的考虑因而更具有说服力,对其表示了充分了肯定,并就“层次分析法的适用成本”以及“定赔过程中司法的精准性”进行了讨论。其中何琼法官补充了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反向混淆”的必要性,认为损害赔偿的标准不是被告的获利,而应该是原告创牌的阻碍,司法不仅不能让侵权者逃之夭夭,也要避免侵权者过度赔偿。
在交流和提问环节,来自宁波律协的律师和宁波大学的师生,就司法政策、损害赔偿和审判中的逻辑推理等问题与各位专家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讲座在各位专家学者和师生的激烈讨论中圆满落下帷幕。91麻豆
院长张炳生和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书邓宏光分别对讲座进行了总结,并肯定了本次交流的成功,希望通过交流实现思维的交锋,碰撞出思想的火花,最终形成共识,对我国司法环境和社会的进步做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