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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麻豆教务办】关于组织申报首批校级本科教学团队的通知

2023-05-15  点击:


根据《宁波大学一流本科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宁大政〔2023〕9号)文件精神,我校首批一流本科教学团队申报工作启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校级本科教学团队建设工作按照“名师领衔、优化梯队、择优支持、动态管理”的思路开展,重点围绕通识教育课程、大类基础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程等进行课程建设改革与实践。努力建成一批高质量的课程(群),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形成一系列标志性教学成果,培养大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人才。

二、申报要求与数量

教学团队应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合理的梯队结构,规模适度,团队成员年龄、职称、学缘结构、专业发展方向等结构合理,其中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人数不少于团队人数的30%。鼓励跨学科、跨专业组成,可视实际需要,聘请来自行业、企业及相关领域专家及人员担任兼职教师。教学团队不超过6人,每个教学团队设负责人1名,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只能参加一个教学团队。负责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要求:

1.具备高级职称,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坚持为本科生授课,教学效果良好,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思维;

2.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

3.熟悉所在团队各教学环节,特别是课程(群)教育改革趋势,能指导课程体系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等工作;

4.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省级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完成人(省级排名前二,国家级排名前三);

(2)省部级及以上一流/优势/特色/品牌专业负责人;

(3)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主持人;

(4)省部级及以上一流课程类项目负责人;

(5)省部级及以上教材项目负责人或规划教材主编;

(6)省部级及以上校外教学实践基地建设项目负责人;

(7)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A类学科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

(8)第一完成人完成其他宁波大学聘期目标任务A类及以上赋分的教学业绩。

教学团队成员应具备以下要求:

1.从事与申报团队相关的课程教学、实验/实训教学,教学效果良好;

2.具有较丰富的教研教改经验,原则上近三年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类项目,发表教学论文指导学生开展科研训练、学科竞赛等活动不少于一项/篇/人次;

3.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工作责任心,具备较系统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实践与创新能力。

本次申报拟立项10个校级本科教学团队,每个学院限报3个

三、团队管理与考核

校级本科教学团队建设周期一般为三年,立项第二年实施中期检查,第三年进行结题验收。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时需要完成的标志性任务及数量详见《宁波大学一流本科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附件1)。

四、经费支持

经学校批准立项的校级本科教学团队,由学校给予10万元的专项建设经费,鼓励团队所在学院或专业给予配套支持。经费分三期拨付,首期拨付40%,通过中期和结题验收后再分别拨付余下的30%。经费管理参照《宁波大学教学建设经费管理办法》(宁大政〔2017〕68号)执行(附件2)。经费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由团队负责人负责。

五、申报材料与时间

1.申报材料

(1)《宁波大学本科教学团队申报书》(附件3,请注意查看填表说明);

(2)《宁波大学本科教学团队申报汇总表》(附件4);

2.提交时间

请各位申报老师于2023年5月22日(周一)前,将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91麻豆教务办许璐邮箱:[email protected];《宁波大学本科教学团队申报书》的Word版本和PDF版本均需发送,PDF版本用于91麻豆教务办纸质版打印。

联系人:许璐,电话:0574-87600905。



附件:1. 宁波大学一流本科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

2. 宁波大学教学建设经费管理办法

3. 宁波大学本科教学团队申报书

4. 宁波大学本科教学团队申报汇总表



 91麻豆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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