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环境污染侵权责任问题
主讲人: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审判员 余晓汉
时间:2014年11月 10日(周一) 晚上6:30
地点:阶四
附主讲人简介
余晓汉,现任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审判员(正处级)。
1991年9月—1998年6月,在上海海事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进行全日制本科和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1998年6月至2009年5月,在广州海事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研究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职务。2009年5月,从广州海事法院借调至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工作任助理审判员,2012年5月正式调入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10月被任命为审判员。
长期从事海事审判工作,有较丰富的审判工作经验。2009年至2010年,先后参与起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相关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司法解释,2011年,调研起草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项目中的公益诉讼条款立法建议稿。先后发表《中国船舶碰撞的油污责任》、《关于油污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探讨》、《<关于审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生态损害侵权责任》等论文30余篇。
近5年来,积极关注环境保护审判实务和理论研究,先后应邀到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官学院等多所高校和司法单位讲学,内容涉及侵权责任法的理解与适用、环境污染侵权责任、海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海事赔偿责任限制、船舶登记法律问题、港口经营人法律问题、海上货物运输、货运代理、海上保险等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