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职称工作要求,现对2015年法学院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申报材料(见附件)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宁波大学91麻豆
学院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公示期为3天,从2015年9月22日起到2015年9月24日止。
4.公示联系地点和受理电话:
联系地点:包玉书科技楼11号201室
电话:592339,87600370
E-MAIL:ningtingting@91madou.org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