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制。
各单位、部门针对本单位的工作职能,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在节日期间举行的各类活动,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二、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各单位、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切实做好以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交通和灾害事故等内容的安全教育。提醒师生离开寝室、办公室后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提醒师生注意旅途安全,回家、外出途中要乘坐具有营运资质的客运车辆,勿乘黑车,并及时与家中联系,告知行程信息,保管好随身物品;提醒师生在组织和参与各类活动时要注意安全,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醒师生要自重自爱,假期不参与邪教、非法宗教和传销等活动;不涉足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单位、部门要对本辖区进行以消防、技防、治安等为主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检查部位和内容主要包括:教学楼、实验室、办公室和学生宿舍楼等;易燃易爆及有毒的危险化学品是否严格按有关规定存放;贵重物品是否妥善保管;技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消防通道是否通畅等。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同时要关心了解本单位师生员工,做好对有困难人员的帮助工作。
四、落实值班工作,做好应急准备
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学校的要求,假期内安排好值班人员,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确保通讯畅通,做好值班记录,并做好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准备。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为87600110,移动短号678110。
望各单位、部门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节假期间的各项安全稳定工作,并将落实情况在平安校园精细化管理平台中填报。
平安办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