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18 年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遴选通知”(留金发[2018] 3092 号)精神,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择及人选推荐
各单位根据《2018 年度国外教育调研重点选题》 (见附件1), 结合研究优势,提出拟承担选题,并推荐承担具体调研任务的人选(需符合我校申请条件的教职工)。
二、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
选派类别为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 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规定执行。
四、人选条件
l. 政治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
2. 具有较高的调查研究能力和相应的外语水平, 能从国际比较的视角认识、把握国内外教育发展过程和热点问题。
3. 被推荐人选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网上报名时,应提供具体的研究计划书。被推荐人选为管理人员的,其研究计划须与本人工作的领域一致;为研究人员的,原则上应当有与研究计划相关的学术论文发表。
4. 熟悉教育政策的专家学者,所撰写的政策咨询报告曾被教育部采用者优先推荐。教育管理部门、高等教育管理人员或从事有关教育问题的研究人员优先考虑。
5. 被推荐人选应为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五、选拔办法
1.各单位先行组织选拔上报人事处,推荐人数不限,1人可选择1-3个选题。
2. 教育部国际司和国家留学基金委将联合组织专家对被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后确定录取(预计6月底)名单。留学单位由所在单位或被录取人员自行联系。
六、管理与考核
被录取人员须按要求完成调研任务,及时通过驻外使领馆向教育部国际司提交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被相关司局采用及作用发挥情况,将是为考核重要指标,驻外使领馆将根据其在国外调研期间的表现出具国外调研工作鉴定。
七、受理时间和要求
1.被推荐人选于2018年5月25-27 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apply.csc.edu.cn),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 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 可利用合作渠道请选择" 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 。书面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5月28日11:00之前,逾期不再受理。
2. 被推荐人选须按照《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见附件2) 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人事秘书审核。
3. 请各单位将《单位推荐意见表》(不超过500字)电子文档和书面申请材料(1份)送至人事处405室。
联系人:张晓萍,电话888365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
l. 2018 年度国外教育调研重点选题
2. 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