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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与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8-11-21 吴敏 点击:

全体91麻豆 班主任:

根据《宁波大学辅导员、班主任、导师管理办法(试行)》(宁大党〔20062号)文件规定,现就91麻豆 20172018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与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班主任工作考核

根据《宁波大学辅导员、班主任、导师管理办法(试行)》和学院关于班主任工作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落实班主任工作考核。

1. 考核程序包括班主任自评、学生民主测评和学院评议、院内公示等程序;

2.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

3. 考核结果经院内公示无异议后,以书面材料送至学工部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

(一)评选范围

全院20172018学年考核获优秀等级的班主任推选到学校参评。

(二)评选条件

1.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品德高尚,办事公道,为人师表;

2. 热爱班主任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尊重理解学生,关心爱护学生,能够深入学生实际,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学习、生活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困难和问题,工作扎实有成效;

3. 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积极探索班主任工作新方式和新办法,善于运用新的工作形式和载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 主动钻研与学生工作有关的业务知识,并积极开展有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研究;

5. 工作成绩突出,学生满意度高。

(三)评选程序

1. 各学院依照本人申请(填写《宁波大学优秀班主任推荐表》)、学院审核评比、院内公示的程序进行。各学院推荐优秀班主任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班主任总人数的10%;

2. 各学院审核确定的人选经院内公示无异议后,于20181129日(周四)前将书面材料报至学工部(黄庆苗楼415室),电子稿发至[email protected]

3. 学工部审核确定优秀班主任名单,发文公布。

4.  2018年度宁波市优秀班主任推荐人选原则上根据宁波市教育局相关通知要求,从校级优秀班主任获奖名单中推荐符合条件者评选产生。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吴敏;联系电话:64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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