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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浙江省第六届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征文类比赛的通知

2019-02-12 吴敏 点击:

全院教师、学生:

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卓越法律人才,促进浙江省法科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活跃校园气氛、开拓思想,展现大学生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促进法学学科教学改革,在整体上推动浙江省法学教育的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举办浙江省第六届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征文类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

承办单位: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师范大学

二、参赛对象

参赛学生必须是浙江省高校普通全日制在校本专科法学学科(限法学、知识产权和狱政等专业)的学生以及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研究生。已在往届浙江省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征文类竞赛中获得一等奖以上奖项的学生不得参赛。学生参赛资格须由所在学校教务处审核。

三、竞赛主题

本届征文类竞赛决赛主题为:改革开放四十年与中国法治发展。请参赛人员严格按照《浙江省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法律征文类竞赛规则》相关要求,围绕竞赛主题,自拟具体题目,撰写提交论文参赛。

四、参赛要求

1.竞赛类别:

法律征文类:由选手经过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按照一定的规则,围绕某一与法律有关的主题展开写作,阐释思想、分析问题、论证方案、给出结论,以培养学生的学术创新意识、学术规范意识、学术道德意识,从立意、谋篇布局、文字表达等方面来提高学生写作水平。

2.参赛名额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我校将在校内选拔赛的基础上推荐参加省赛名额。本年度征文赛我本科生可报名15个队,研究生可报名9个队,每个队不超过2位学生,一位指导老师。每位学生最多可参加三个队,其中以第一作者身份参赛不超过一个队,第二作者身份参赛不超过两个队。每位指导老师最多可以指导4个本专科生队和3个研究生队。不同学历层次学生不可混合组队参赛。各参赛队伍报名截止后,相关信息原则上不得修改,不得增减及更换队员。

3.参赛须知

2019年第六届法律职业能力竞赛(法律征文赛)即日启动。根据实际情况,初定2019325日前完成校内选拔赛。

文档的注意事项:作品体裁为学术论文和研究报告,字数为8000—20000字(含注释),要求主题突出、条理清楚、观点明确,格式规范参照《法学研究》杂志。

五、竞赛评分标准

(一)网络评审标准项目

评分说明

选题 20 分)

选题具有新颖性,属于无人涉足的学术或实务范畴, 或者学科前沿的理论探讨,或者老问题的新视角考察或新技术新方法的运用,或者域外新理论新观点的引进推广等。

论证 20 分)

结构严谨,层次分明,富有逻辑性,剖析问题全面, 资料翔实,论据充分,能够支持文章论点。

创新性 20 分)

属于前沿性、原创性文章,表达出新见解、新观点, 或在某一方面、某一点上能给人以新的启迪。

研究方法 20 分)

使用的研究工具和手段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和多样性, 能推动发现新现象、新事物,或提出新理论、新观点, 揭示事物内在规律。

写作规范 20 分)

文字优美,语言流畅,表达清晰,遵守学术道德,符合学术规范。


六、评审规则

校内选拔赛评审分为网评和现场答辩两个阶段,均以匿名方式进行。参赛作品须为作者原创论文,不得剽窃、抄袭他人作品,能通过学术不端检测(查重比例不高于25%),并且未曾在正式出版物上公开发表。竞赛办公室按网评成绩高低确定入围校内法律征文类竞赛现场决赛名单。未进入现场评审环节的作品的网评成绩为该参赛队伍的最终成绩;进入现场评审环节的作品最终成绩按网评成绩×70%+现场评审成绩×30%计算。

七、奖项设置

竞赛奖项设置按照浙江省科技竞赛委员会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各参赛队的最终获奖等级,将由竞赛委员会评议公示后,由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发文公布。校内选拔赛竞赛奖项设置按照校内文件操作,具体文件另行通知。

八、竞赛日程安排

我校将在20193月底前完成校内选拔赛事,确定推荐各类别参加省赛的名单。

1310日参赛文章投稿到指定邮箱完成;

2317日前完成文章评委网络评审,确定进入现场答辩名单;

3325日前完成校内选拔,确定校内获奖等级及省赛选拔名单;

4.网上注册、报名:参赛队组长在42日前完成;

5.资格审核:学校竞赛联系人44日前完成;

6.材料报送:学校竞赛联系人于49日前将报名汇总表纸质版寄送至竞赛秘书处;

7.征文作品上传:各参赛队48日将参赛作品上传至竞赛网;

8.网评阶段:410日-425日;

9.公布现场决赛名单:430日在竞赛网公布法律征文类竞赛入围现场决赛的名单,并通知现场决赛相关事宜;

10.现场决赛:51011日在杭州师范大学举行。

九、竞赛组联系方式

校内竞赛联系人为吴敏老师(1586959582964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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