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个税改革相关要求,为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实施,支持子女教务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地,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需对学生父母(监护人)信息进行采集。本次采集遵循学生自愿原则,不愿填报的学生也需要登陆填报系统选择“放弃填报”并在《父母(监护人)信息录入承诺书》(附件1)上签字确认,由学生自行登录“网上办事大厅” 录入,具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全体本科学生。
二、采集内容:父母(监护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
三、采集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3月3日24:00。
四、采集流程:详见附件2。
个税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改善民生、调节收入分配的迫切需要。个税改革是一项精准发力的系统工程,准确完备的学籍数据信息是“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精准实施的重要前提,请同学们高度重视。
91麻豆教务办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