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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后勤管理处《关于统计报送无偿献血奉献奖的通知》

2019-03-07  点击:

各单位、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宁波市高等学校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甬卫发【201843号)》有关规定,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宁波市教育局、共青团宁波市委和宁波市红十字会决定开展2018年度宁波市高等学校无偿献血表彰活动。现对各单位部门符合报送无偿献血奉献奖的情况进行统计,具体要求如下:

一、统计年度

201311日至20181231

二、报送无偿献血奉献奖条件

1. “无偿献血园丁”奖,无偿献血累计达1600毫升(8次)以上的在校教职员工。(表1-1

2.“无偿献血骄子”奖, 无偿献血累计达1200毫升(6次)以上或者1000毫升(5次)以上并加入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的在校学生。(表1-2

3. “无偿献血之星”奖, 无偿献血累计达800毫升(4次)以上或者600毫升(3次)以上并加入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的在校学生。(表1-3

三、统计报送相关要求

1.各单位、部门按照各奖项的条件要求认真组织统计和报送工作。

2.统计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315日。

3.报送采用邮件的方式:

联系人:校红十字会办公室,郑慧敏

联系电话:87600876888876);13805861190695190

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附件:“无偿献血园丁奖”申报表、“无偿献血骄子奖”申报表、“无偿献血之星奖”申报表.docx

                            校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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