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根据《关于印发中共宁波大学委员会关于基层党组织“对标争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大党〔2019〕17号)和《关于印发宁波大学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大党〔2019〕18号),学校决定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创建项目及数量
1.面向全校各学院党组织创建“党建工作标杆院系”示范项目3个,培育项目3个,建设周期2年。
2.面向全校各基层党支部创建“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示范项目5个,培育项目5个,建设周期2年。
3.面向全校教学科研一线的教师党支部创建“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示范项目5个,培育项目5个,建设周期3年。
二、基本条件
1.创建“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参加创建的各学院党组织一般应至少成立5年,要按照《关于印发中共宁波大学委员会关于基层党组织“对标争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见附件3)规定,严格做到“五个到位”,所属基层党支部要普遍做到“七个有力”。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第一,党的十八大以来,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优化运行机制,模范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党委(总支部)会议制度健全、执行有力,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组织员、辅导员等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按规定配齐配强。
第二,近五年来,学院党组织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曾在党建工作年度专项考核工作中获得“A”;所属多名师生获评市级(含)以上优秀党员或先进典型;在高层次人才、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成效突出。
第三,近三年来,学院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所在单位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突出问题。
第四,符合《宁波大学二级学院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见附件3)所列其他要求。
2.培育创建“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参加创建的各基层党支部一般应至少成立3年,参加培育创建的基层党支部,要按照《关于印发中共宁波大学委员会关于基层党组织“对标争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见附件3)规定,严格做到“七个有力”。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第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第二,近三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曾在星级党支部评议中被评为五星级党支部;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市级(含)以上优秀党员、师德典型等荣誉称号。
第三,近三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第四,符合《宁波大学基层党支部建设标准(试行)》(见附件3)所列其他要求。
建设期内,创建“党建标杆院系”,要着重围绕破除“中梗阻”现象、抓好党建重点任务落实等出成果;创建“党建样板支部”,要着重围绕严格“三会一课”、创新工作方法等出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成熟有效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机制办法;(2)优秀基层党建工作法、典型案例;(3)高校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有较大影响力的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高水平研究论文、专著;(6)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
3.“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双带头人”工作室依托教学科研一线、成立3年(含)以上的教师党支部建立,由符合“双带头人”条件的教师党支部书记作为负责人主持开展工作。申请建立“双带头人”工作室应符合《宁波大学“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见附件3)。
创建期内,各“双带头人”工作室每年要至少形成1—2项代表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教师党支部建设制度体系、机制办法;(2)教师党支部工作法、典型案例;(3)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双带头人”工作室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相关工作论文、专著等。
三、申报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应专题研究三项工作,确定本级党组织及所属基层党支部申报意向。参与申报的各级党组织按照规定,对照标准,对党建工作基础、成功做法、特色经验等进行梳理和总结,统筹谋划建设周期和各年度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编制经费预算,按类别分别填写申报书,并准备支撑材料。相关材料报送前须经二级党组织审核把关。报送要求如下:
“党建标杆院系”“党建样板支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三个项目各限报1个。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由各二级党组织统一汇总后,7月15日前报送组织部,保送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孙文静,电话:888245。按照“标准引领、专家评议、实地考察、组织统筹”的原则,组织部对材料进行初审,组建专家组进行评议,择优确定入选对象名单,按程序进行公示,报学校党委审核确定正式入选名单。对入选对象,学校将提供专项经费支持,相关经费应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并择优推荐申报上级同类项目创建。
四、工作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三个创建工作的申报、推荐和建设。各建设单位所在党组织,要健全完善组织机构,进一步细化建设方案,确定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加强常态化跟踪指导,为入选单位提供必要的配套经费、资源条件等支持,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发掘、凝炼、宣传入选党组织的探索经验、培育成果、创建成效,充分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取得建设成效。
附件1:宁波大学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
附件2:宁波大学“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
附件3:学校相关文件
校党委组织部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