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政协办公厅《关于推荐宁波市文史研究馆馆员人选的通知》精神,现将具体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高尚的道德品格;
3、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艺术成就;
4、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较大的社会影响与较高的知名度;
5、熟悉本市历史和现实情况,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一定的参政咨询能力;
6、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意愿;
7、年龄一般不低于60岁、不高于70岁,在领域内有极高造诣和突出成就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二、推荐学科领域:文学、历史、哲学、艺术、法学、教育、新闻、出版、翻译、表演、戏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传统医学、传统体育等。
三、推荐材料要求
1、请有意愿的老师认真填写《宁波市文史研究馆馆员人选推荐表》(见附件2),并附个人基本情况(A4纸打印,包括政治表现、个人简历、主要成就及相关证书复印件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馆员人选的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严格掌握条件,既要坚持统战性,又要考虑文史研究馆工作的实际需要,确保推荐人选能够有效地为文史研究服务。
2、请各单位于2019年8月14日11:00前将推荐表(需
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和佐证纸质稿一份,报送人事处值班办公室,推荐表电子稿发送:[email protected],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晓萍 电话:695005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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