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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麻豆教务办】关于组织校级各类课程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0-05-28  点击:

根据《宁波大学通识教育课程管理办法》(宁大政〔201491号)、《宁波大学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宁大政〔201748号)、《宁波大学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宁大政〔20168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将组织校级各类课程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和条件

1.符合要求的到期未验收的校级课程建设项目,主要包括通识选修核心课、混合式教学课程和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等。

2.已经被认定为省级及以上相关课程的项目在填写完验收总结报告并提交佐证材料后直接验收通过并认定为优秀。

3.立项超过四年的校课程建设项目如未参加本次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给予终止项目,并记录不良信誉,此类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教务处同类项目。

二、通识选修核心课

1.基本条件

开展课程建设的基本工作,完成课程验收的标志性成果,建设期间至少应有3轮开课记录。

2.申请优秀

招标课程应以课程团队形式建设,团队成员中至少有2人在建设期内至少开设2轮课程;由1位教师单独申请并开设的遴选类课程,验收时至少应培养出1位其他成员,要求该成员在建设期内至少单独开设过一轮此课程。

3.验收评价

学校将根据建设期内督导跟踪听课的综合评价、课堂教学录像和课程建设总结材料、课程建设汇报等综合情况确定验收结果。验收评审结果分为优秀、合格、暂缓通过、撤题四个等级。验收结果为优秀的课程将优先推荐各级各类教学奖励和教学建设项目。

三、混合式教学课程

1.基本条件

立项建设满两年或建设实施两轮以上可以申请验收,逾期不完成的予以撤项,特殊原因最多可申请延期一年。

2.验收评价

学校将根据建设期内督导跟踪听课的综合评价、课程网站检查和课程建设项目总结报告、课程建设汇报等综合情况确定验收结果。验收评审结果分为优秀、合格、暂缓通过、撤题四个等级。

四、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验收

1.基本条件

立项建设满两年或建设实施两轮以上可以申请验收,逾期不完成的予以撤项,特殊原因最多可申请延期一年。

2.验收评价

学校将根据建设期内课程综合评价、课堂教学资源及视频、课程建设总结材料、课程建设汇报等综合情况确定验收结果。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类,其中验收结果为优秀的课程将被优先推荐省级各类在线课程。验收结果为合格的课程视为结题,不合格的课程进行撤题。

五、验收材料

以上各类课程验收需提交材料包括;

1.课程建设项目验收总结报告(附件1-3

2.课程建设相关佐证材料(附件4),包括:

1)教学大纲、课程设计、课程教案、考核方案等。其中,提供的课程教案应覆盖1/3以上的课堂教学内容,说明每堂课的教学目的、重点难点、教学组织与教学过程等内容;

2)课程平台运行数据(通识选修核心课和探究式课程可不提供);

3)课程评教分数清单。

3.完整的课程网站,包括完善的课程视频或视频链接(通识选修核心课和探究式课程提供30-45分钟的课程教学视频)

4.10分钟的课程建设汇报PPT(验收评审时用PPT汇报)

各类课程验收评审日期另行通知。

六、材料提交

614日之前将课程建设总结报告打印稿5份、其他佐证材料装订成册1份,课程视频光盘1份,程验收汇总表(附件51份,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稿交91麻豆教务办许璐,邮箱xulu@91madou.org


附件:

1. 宁波大学通识选修核心课程验收总结报告

2. 宁波大学混合式教学课程验收总结报告

3. 宁波大学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验收总结报告

4. 宁波大学课程建设项目佐证材料

5. 宁波大学各类课程验收汇总表



     教务

202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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