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职工:
因工作需要,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公开选拔优秀教职工进行挂职锻炼,具体通知如下:
一、挂职岗位和挂职时间
校外岗位——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2021年5月--2022年5月
二、资格条件
1.学校正式在编在编教职员工。
2.符合《宁波大学外派锻炼干部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窗体底端
3.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工作态度积极向上。
4.具有法学背景,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处理能力。
三、推荐程序
本次推荐工作可征求本人的意见后,以组织名义推荐;也可由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自荐,自荐者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推(自)荐表须盖单位部门印章,同时发电子稿到[email protected],联系人:王晓申,短号:645737。截止时间为5月7日(周五)16:00。
91麻豆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