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目前我省正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及优待证发放工作,进一步完善军人荣誉体系建设,持续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职业、尊重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为做好安置的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基本信息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历年由政府安置在各单位、部门的转业军官、退役士兵,包括在职、离退休人员,均为本次信息填报对象。
二、填报程序
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及优待证发放工作共分三个阶段,与我校相关的为第一阶段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第一阶段为摸底阶段(即日起至6月中旬):由各单位、部门通知填报对象填写《省级单位退役军人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每人一表)。
第二阶段为采集登记阶段(6月中旬至7月下旬):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汇总更新退役军人基础信息后,组织街道(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根据退役军人户籍所在地信息,开展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信息采集工作。
第三阶段为优待证发放阶段: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信息审核制证后,由户籍所在街道(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为省级单位退役军人发放优待证。
三、填报内容
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组织生活和社会活动、服役、安置、就业创业、教育培训、抚恤优待、褒扬激励及帮扶援助等9类基础信息。
我校主要负责组织基本情况填报,其他具体信息内容将在填报工作第二阶段由街道(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退役军人告知。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落实责任到人,准确排摸填报对象,尤其是要通知到符合填报对象的已退休教职工,确保按时完成退役军人建档立卡信息应采尽采、不漏一人的目标任务。
《省级单位退役军人基本情况表》(每人一表)纸质版、电子版于6月14日前交至人事处。
工作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87600603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点:安中大楼406室
人事处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