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国卫办疾控发[2017]22号)、江北区疾控中心《关于加强和规范新生入学肺结核筛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部门的要求,需要对我校2022级全部新生进行新生入学肺结核筛查工作。现将相关要求作进一步明确,具体如下:
一、筛查目的
为了进一步降低高校新生开学肺结核隐匿传播的风险,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2021年以来,于每年新生开学之际,组织宁波市全体高校新生进行肺结核可疑症状及密切接触史筛查。
请所有新生牢记肺结核可疑症状:咳嗽咳痰≥2周、咯血或者血痰、胸痛、胸闷、低热、盗汗、乏力。若周围熟人有已知的肺结核患者,请注意密切自我症状监测,如有上述肺结核可疑症状,请第一时间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所有人员一经确诊肺结核,请第一时间告知辅导员,并由辅导员通知校医院公共卫生办。
二、 筛查时间
2022年10月11日(周三)之前完成。
三、 筛查方式
所有2022级新生(含本科生、研究生及继续教育学生)都需要如实填写附件1《江北区高校新生肺结核可疑症状及密切接触史筛查表》,并以班级汇总的方式,班长将本班级筛查表于10月11日16:00之前将表格发送至91麻豆
学工办刘小梅老师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小梅老师
办公室电话:87609249 短号:611443
91麻豆
学工办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