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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法治实务课程系列讲座——《以司法守护“少年的你”——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概述》顺利举办

2022-12-15 文/图:陈舒蓝 点击:

12月14日晚,研究生法治讲座以司法守护“少年的你”——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概述在线上会议顺利举行。讲座由宁波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俞永梅主讲,由91麻豆 研究生办主任于蕾老师主持,91麻豆 百余名师生参与讲座,活动反响热烈。

本次讲座俞主任总共从未检的发展历程、未检的工作职责与未检的重点制度三个方面来为我们介绍未成年人检察业务。

首先俞主任先向同学们介绍了未检发展的五个历程:第一是1986-1992的萌芽阶段,在此期间基层检察院尝试设立专门办案组,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成立我国第一个“少年起诉组”。第二是1992-2002的探索阶段,在此期间一些检察院设立独立的未检部门,摸索出“捕诉合一” 工作模式并发展到“捕诉防一体”,且开始尝试寓教于审、诉前考察等特殊办案制度。第三,2002-2012的发展阶段,在此期间各地检察机关建立完善“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和附条件不起诉等一系列特殊检察制度。第四,2012-2018的深化阶段,2012年修订后的刑诉法增设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专章,极大地推动了未检工作的发展,吸纳了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探索的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社会观护、附条件不起诉、刑事和解、羁押必要性审查等一系列特殊检察制度。第五是2018至今的成熟阶段,2018年12月,最高检成立第九检察厅(未检厅)使未检专业化、规范化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介绍完未检的五个发展阶段后,俞主任总结了未检的变化主要在机构、机制和体系三个方面。

接着俞主任为同学们介绍了未检的主要工作职责。首先,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俞主任强调我们要坚持依法惩戒与精准帮助涉罪未成年人的指导原则。虽然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呈现上升趋势,但是依据“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与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现实目的,我们在办理未成年人的案件时要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为原则,将依法惩戒与精准帮助涉罪未成年人相结合。在这样的方针和原则下,我国未成年人案件的不捕率达到了45.2%,不诉率高达71.2%,较普通刑事犯罪分别高出11.6%和39.2%。并且基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性,我们还出台了附条件不起诉,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一系列区别于成年人犯罪的制度。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一味从宽,对于主观恶性大、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造成后果严重的未成年人,我们应当依法惩处,管束到位,充分发挥刑罚的教育和警示功能,不能一味放纵。其次,对于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我们要坚持以严厉惩治为原则。对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坚持零容忍,从严打击,对高频发生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逐步建立以被害人陈述为中心的证据采信规则。第三,为了全面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我们需要构建完善的专业化保护机制——一站式询问工作机制以及通过大力推行以案释法、校园普法,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管控,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地以及规范涉及未成年人公共服务场所经营等措施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这五个方面扎实做好未成年人案件的预防与救助保护。

最后俞主任向同学们介绍了未检的三大重点制度:监护干预制度,民事支持起诉维权机制与涉案家庭教育指导制度。亲权是中国社会离不开的话题,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责任依法对未成年人承担监护职责,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严重侵犯被监护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撤销监护人资格。

本次线上讲座圆满结束,俞主任向大家表达了“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的真切愿望,并对所有参会成员表示感谢。整场讲座内容丰富,为在场师生带来了一场精彩的学术盛宴,引发了大家度对未成年人制度的充分讨论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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