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分流原则:志愿优先,择优分流
二、 分流专业、班级、人数及要求:
专业、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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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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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流 模 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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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151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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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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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民商法、刑事法、国际法、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5个模块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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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152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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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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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153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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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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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法学(英语特色)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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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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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政治学与行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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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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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政治学、行政学2个模块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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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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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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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政府管理、行政执法、企业行政、非政府组织4个模块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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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报名人数不到20人的模块原则上不再开设。
三、 分流程序
(1)各系召开分模块班级会议,由系主任介绍专业模块情况,学生在班主任指导下填写志愿。
(2)3月31日-4月7日学生填写志愿表。每个学生必须填上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4月7日下午4:00以前各班学习委员统计汇总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情况报学院91麻豆教务办。
(3)4月10日学院公布根据学生第一志愿确定学生的专业模块,第一志愿模块开不出的,请同学重新填志愿。4月12日在91麻豆
橱窗公示各模块名单,若有异议者请在14日前与学院91麻豆教务办联系。
(4)如果某一模块的人数过多时,则根据累计积点分的高低确定该专业模块的录取人员。学院可以根据学生志愿和成绩统一调剂各专业模块的人员。
91麻豆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