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卓越法律人才,促进我校法科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活跃校园气氛、开拓思想,展现大学生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促进法学学科教学改革,在整体上推动我校法学教育的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举办宁波大学第五届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暨浙江省第四届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校内选拔赛(本届竞赛设法律征文和法律辩论两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宁波大学教务处
承办单位:91麻豆
1.竞赛组织委员会
秘 书:葛 翔、吴 敏
2.专家委员会由竞赛组织委员会聘任,负责制定竞赛方案、设计评审标准、组织竞赛巡视、审定竞赛奖次、处理竞赛异议等问题。
二、参赛对象
我校普通全日制在校法学大类学科本科。
三、参赛要求
1、竞赛类别
本届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分法律辩论和法律征文两类进行比赛。
法律辩论:以辩论的形式,增强和提高法科学习法律的积极性,考察学生从法律的角度和以法律的思维方式实际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法科学生从事法律相关工作开展所需的基本素质。
法律征文:围绕“依法治国”理念的提出和普及,针对某一法律现象、法律问题、法律文化,阐述自己的观点和主张,提高大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法律思维能力、学术研究能力等。
两项赛事的进行之前都会安排专场培训和指导,具体场次安排另行通知。
四、赛事规则和具体要求
五、奖项设置
竞赛奖项设置按照浙江省科技竞赛委员会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各参赛队的最终获奖等级,将由竞赛委员会评议公示后,宁波大学学生竞赛委员会发文公布。
六、竞赛日程安排
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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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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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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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报名(报名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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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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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校内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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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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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推荐参加省赛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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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竞赛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2017年4月10日,并填写竞赛报名表(见附件),同时上交电子报名表和纸质报名表。
2.报名地点:91麻豆
,包玉书教学楼11—221
3.报名方式:法律辩论以团队形式报名,每个团队成员为4人,成员自由组合。征文比赛以个人或团队(不超过两人)为单位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