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临近,集中出行祭祖、踏青活动频繁,是交通和火灾事故易发期。结合3月31日召开的全省建设平安浙江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2017年清明节放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假期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切实加强安全工作领导,做到分工明确、落实责任、压实责任。
二、开展安全教育。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交通和灾害事故等内容的安全教育,认真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开展安全检查。要组织开展一次节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监管促整改。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消防重点部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日常巡查,杜绝消防事故发生。
四、加强安全管理。要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排查掌握学生离校返校情况,加强对办公室、实验室、计算机房等重点部位贵重物品的管理,落实“人走断电”、“关好门窗”等安全规定;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严禁在学生公寓、教学楼、实验楼等重点部位违规使用电炉、热得快、煤气灶、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和炉具,以防引起火灾。
五、加强应急值守。各单位、部门要认真落实值班工作,保持信息畅通,强化预案管理。各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在岗在位,认真巡查,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做好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置,确保安全。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为87600110,移动短号678110。
平安办
2017年4月1日